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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的决定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9日作者: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8-2-19
湖 北 省 律 师 协 会
鄂律字[2008]2号
湖北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的决定
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司法局律公科、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
为了检验二年来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服务和谐社会和律师文化建设这两个主题活动的成果,推动我省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总结交流律师改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展示我省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我省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开创我省律师事业的新局面,湖北省律师协会于2007年9月正式开展了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省律师的广泛参与,得到了司法行政及各市州律协的热情支持。各市州律协按照省律协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推荐了二十个律师事务所和十九名律师,省律协在“楚天律师”网上对侯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举报的材料进行了专门的调查核实,2007年12月30日收回全省近400家律师事务所投出的选票。根据选票统计的结果,参照省律协所掌握的材料,征求司法行政及各市州意见后,2008年元月18日经湖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确定了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等十个律师事务所为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冷春燕律师等十名律师为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并决定予以表彰。
本次评选出来的“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及“湖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北省优秀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三农以及律师文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展示了我省律师的良好风采,是全省律师的典范。希望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他们的
模范事迹,忠于法律、精通业务、热心公益、关心民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为建设法治湖北、和谐湖北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湖北省第三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名单;
2、湖北省第三届“十佳律师”名单
3、2007年度湖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
4、2007年度湖北省优秀律师名单
主题词:
抄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
厅领导,司法厅办公室,厅律公处
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8年1月21日
附件一:
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名单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
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 湖北胜和律师事务所
湖北无为律师事务所 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
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 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
附件二:
湖北省第四届“十佳律师”名单
冷春燕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张 萍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王茂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李光胜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吴和平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叶 桢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
鲍志江 湖北山川律师事务所
杨玉喜 湖北喜祥致运律师事务所
谭 平 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
陈 俊 湖北复州律师事务所
附件三:
2007年度湖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
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
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
湖北震邦律师事务所
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附件四:
2007年度湖北省优秀律师名单
李 涛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殷 勇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
向贤文 湖北长阳人律师事务所
罗 锋 湖北联邦律师事务所
陈 建 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
丁在元 湖北松之杰律师事务所
王锦红 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
许宏才 湖北南嘉律师事务所
吴华平 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